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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师科技局、院(校)科研(技)处:
根据《兵团农业科研机构科技创新能力考核办法(试行)》(兵科发〔2011〕45号)和《关于开展“十一五”兵团农业科研机构科技创新能力考核工作的通知》(兵科明传〔2011〕67号)相关要求,2011年11月12-15日,兵团科技局组织部分师农科所所长组成考核专家组,对新疆农垦科学院7个涉农研究所“十一五”科技创新能力进行了考核;11月19-28日,新疆农垦科学院组织本院有关单位领导分三个考核小组对12个师的13个农业科研机构“十一五”科技创新能力进行了考核。现将考核结果予以通报(考核结果详见附件)。
各单位要根据考核结果,认真分析,查找问题和不足,总结经验,统筹协调,采取积极有效措施,着力推进农业科研机构体制机制创新,加强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,不断提升农业科研机构科技创新能力和水平。
附件:
1. “十一五”兵团农业科研机构科技创新能力考核评分汇总表(研究开发型) 下载
2. “十一五”兵团农业科研机构科技创新能力考核评分汇总表(推广应用型) 下载
3. “十一五”兵团农业科研机构科技创新能力考核结果分析 下载 二○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|